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胡某纠集被告人吴某等人在上栗多个场所开设赌场,并抽水渔利。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为讨要债务,多次纠集吴某等人到多名被害人家中以打砸桌、摆花圈、扔纸钱、刷油漆、泼粪便等方式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软暴力催债,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被告人胡某等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判决结果
上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对被告人胡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胡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简要评析
被告人胡某纠集被告人吴某等人开设赌场,为讨要赌债等非法债务,聚集在一起,采取贴报喷字、拉挂横幅、摆放花圈、泼洒污物对他人住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系“软暴力”犯罪,其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特征,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来源:上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