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
值此端午佳节之际,上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您送来诚挚的问候,并特别提醒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集资活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从以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有的披着合法公司或企业的“外衣”,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有的通过在宣传媒体上一掷千金,制造虚假信息误导舆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激发公众投资欲望,诱导其步入陷阱;有的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投资,认识“你惦记他的利息,他贪婪你的本金”的本质,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三思而后行,多向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咨询;对不熟悉的理财项目或公司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符不符合常识,究竟有没有权威部门的批准,经营范围有哪些,到底违不违反国家法律,决不轻信高额利息的许诺,真正做到珍惜辛苦钱、守好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增强风险自担意识,谨记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政府不为损失兜底。
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请您积极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县处非办电话:3665388或全省统一电话:961555)。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意识,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恭祝全县人民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上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识别、防范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对各类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务必牢记:
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自行承担风险,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