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办工作人员查看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炮竹监管,严打和震慑危险物质制造、储存等违法活动,杨岐乡(垦殖场)花炮安全发展办联合杨岐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乡(场)花炮办安全发展工作人员现场收缴半成品10袋,原材料8件,现已全部进行销毁。此次行政拘留1人,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11月6日上午,杨岐派出所接到乡(场)花炮安全发展办工作人员报警称:金鸡村一偏僻的山岭上有人在非法生产,请求派出所民警协助查处。接到报警后,民警龙波带队立即赶赴现场并将违法嫌疑人欧阳某长口头传唤到县局办案中心接受审查。
经查,欧阳某长(男,33岁,桐木镇人)10月底在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联系了一单做爆竹筒子的业务,由于之前在桐木镇境内非法制造危险物质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过,近几天便四处寻找一偏僻的地方再次非法生产爆竹,于是想到了杨岐乡金鸡村东古岭上一朋友家附近的地形比较适合,该山岭上只有几户人家,而且离主干道很远,不容易被发现。令欧阳某长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非法生产爆竹的第二天便被该乡(场)花炮安全发展办的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欧阳某长与非法生产现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决定给予欧阳某长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现场查获的相关危险物品,该乡(场)花炮安全发展办已经依法进行销毁。